为了维护良好、整洁的医院诊疗环境,经过院管会商量研究,特制定诊疗区“五不准”,望广大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遵照执行。

       一、不准在诊疗区吸烟,如果需要抽烟请自觉到医院指定的吸烟区即住院大楼西北角处,如发现医护人员及家属在诊疗区吸烟的一次罚款50元。
       二、不准晾晒衣服在楼外。衣物统一晾晒在楼道东西两头的阳台上以及有晾杆的储藏间。
       三、不准高空抛物、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赃物、废物按照每层垃圾箱的分类标识投掷。在诊疗区就餐后的餐盘、碗、勺等餐具及时归还到食堂,不得堆放在地上。
       四、不准穿工服、病号服到食堂就餐,员工因情况特殊到了食堂可脱下工服悬挂在西药房旁边的消防通道挂钩上。
       五、不准私自接拉电线用电磁炉生火做饭、煮粥和煲汤等,一经发现没收厨具并罚款100元。科室因工作需要配置保温柜的经过医院主管部门批准后统一购置,安全使用。
       上述“五不准”由物业部和院办监督执行!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