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0年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参考《广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疫情防控和我院工作实际制定。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广东省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端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立足学校整体学科发展,坚持科学选拔,突出重点、兼顾面上,以利于优秀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三)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方式与工作程序
  (一)复试方式
  为适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要求,根据学校博士生招生改革工作规划,2020年我校同等学力博士生招生录取拟实行初试择优筛选与复试综合评价两段式进行选拔评价。初试择优筛选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复试综合评价确定考生录取结果。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和当前广东省疫情防控需要,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结合学校和我院工作实际,确定2020年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名单确定
  我院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复试分数线(外语成绩:300分为合格线),结合本院年度招生计划与生源情况,分类进行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30%-200%的比例,从上线申请考生中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生源不充足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数适当降低比例,从上线申请考生中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资格审查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在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线上资格审查(材料应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线下资格审查在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材料见下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2020年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注:*标为必需材料,其他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积极准备,供学科复试参考。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为网络开放性笔试和网络远程面试。具体的复试安排由我院根据本学科特点制定并在网页发布和通知为准,考生须及时查看医院官网通知。
  1. 笔试(满分100分):网络远程笔试与初试专业课笔试合并进行,即在网络远程面试前在指定平台上传电子材料。考生根据学校与学科导师组提供的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进行手写答题,每题论述字数不超过500字,书写的答案以图片形式上传,图片格式要求为jpg。(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笔迹鉴定)。
  笔试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三部分: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中医药事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30分)
  (2)科研计划书(20分)
  (3)专业课,由导师(组)命制1~2道与招生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相关的开放性论述题(50分)
  2. 面试(满分100分):
  (1)自我展示:采用视频形式进行自我介绍与业绩展示(内容需含英语口语介绍自我),视频录制时长不超过3分钟,格式要求为mp4。
  (2)在线问答:通过回答复试专家小组提问等形式,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科研思维、创新意识与综合能力等。
  (3)对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4)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上述测试结果均按权重打分计入总分。
  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相关视频、文字记录应妥存一年备查。
  (五)复试工作安排
  外语成绩≥300分且通过复试资格审核者具有参加我院复试的资格。根据学校和我院实际,我校2020年复试录取工作拟按“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17日—8月21日,所有进入复试名单考生,参加一志愿专业复试。
  第二阶段:8月24日之后进行,一志愿专业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调剂复试。
  三、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等必需材料;
  5.体检不合格者;
  6.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录取程序
  1. 确定招生名额
  (1)遵照我校《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对外发布的我院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招生名额,原则上每位导师只招收一名博士生。
  (2)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向“四重”人员和学校“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平台适当倾斜。博士生招生导师为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千百十”国家级培养对象、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岐黄学者、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学校“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引进人才等,若上线生源充足者,则优先保证其招生录取名额;若上线生源不足者,则优先保证其调剂录取名额。
  2. 计算综合成绩
  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采取百分制,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30%+复试面试成绩×70%。
  复试总成绩、排名为考生的最终录取依据,由学院工作秘书、博士生导师等相关人员认真计算并复核,及时向考生公布。
  3. 确定拟录取名单
  (1)一志愿录取:《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同等学力招考博士生计划的导师,如报考本人的合格生源充足,则按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根据实际招生计划数确定待录取考生。如待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可按照同一志愿导师专业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次进行补位录取。
  (2)调剂录取:调剂考生与接收导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经初试择优筛选进入复试名单考生,未被一志愿导师录取,具有向一志愿所报考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调剂的资格。导师如报考本人的合格生源不足,可从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其他导师的富余上线生源中择优进行调剂录取。
  可接收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调剂的专业信息(包含调剂志愿填报起止时间、调剂导师面试时间安排等)由学院整理确认后在医院官网统一公布。调剂操作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里操作完成。本着“考生自愿选择,导师择优录取”原则,调剂录取将按照以下两个程序环节进行“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①考生申请调剂环节:具有调剂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博士生网报系统”自主选择调剂导师并填报志愿(每次申请只能选择一个“可接收调剂”的专业、导师),经调出院所、调入院所和研招办审核确认。
  ②导师择优录取环节:调剂考生根据院所公布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由接收调剂院所、专业和导师组组织调剂复试,调剂复试程序、要求与一志愿复试相同。
  四、关于监督与申诉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接受各级部门监督,健全监督制度,畅通申诉渠道,并按要求受理。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申诉电话:020-37793895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37793898
  本办法由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科教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