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完了满满的干货,
还是没搞懂跨省就医该怎么办理?
别急~

你想了解的问题,
小编一一给你解答!

(如不需要备案的城市除外,下同)
觉得这样的流程有点麻烦?
小编教你一个更简单易办的方法!
那么,符合条件的异地参保人,
在我院怎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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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省内异地就医办理流程即可!
//范围对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城乡居民、老年人、未成年人、非从业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
(一)省内就医人员因病需要转诊至我院就医的,按规定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转诊手续;
(二)经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特殊情况(如急诊)可先就诊,同时异地就医人员或家属通过书面、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参保地经办机构补办异地转诊手续。
(三)省内参保人凭审批同意的转诊单(以能在省内异地就医系统调出参保人信息为准)在住院处办理入院登记。
(一)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因长期异地居住、工作(学习)等原因,应事先向参保地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相关材料按照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要求准备),并领取《长期异地就医申请备案表》;
(二)按照《长期异地就医申请备案表》规定选取居住地1-3家异地医院到医保办、医保局盖章确认 送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
(三)省内参保人凭审批同意的《长期异地就医申请备案表》(或以能在省内异地就医系统调出参保人信息为准)办理记账就医。

还有我们最关心的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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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执行就医地规定的“三大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医保基金起伏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参保人的报销比例应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如果您还有其它关于来我院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问题想要咨询,欢迎在文章底部进行留言,或者直接拨打我院医保办热线进行了解!我院医保办办公地址:一楼医保办(导诊台后面办公室),咨询电话:020-37793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