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厅〔2014〕4号)和《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及《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等系列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广东省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端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立足学校整体学科发展,坚持科学选拔,突出重点、兼顾面上,以利于优秀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三)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方式与工作程序
(一)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实行初试择优筛选与复试评价两段式进行选拔评价,初试择优筛选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复试评价确定考生录取结果。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和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结合我校及我院工作实际,经综合研判确定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二)复试名单确定
1.我院参照学校复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结合本院年度招生计划与生源情况,分类进行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总数的150%的比例,从上线申请考生中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生源不充足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数适当降低比例,从上线申请考生中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2.已录取的中医学九年制转段生、“1+4”创新班硕博连读转段生、申请审核制博士生均无需参加本次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资格审查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在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线上资格审查(材料应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线下资格审查在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材料见下表:
类别 | 材料明细 | 应届生 | 往届生 | 备注 |
学业证明材料 |
科研业绩成果 |
√ |
√ |
如发表论文、立项课题、获得专利、奖励等 |
科研计划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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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
√ |
√ |
如英语、计算机、或其他能力、水平考试的成绩单或证明书等 |
身份证明材料 |
硕士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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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备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供有需要时核查 |
硕士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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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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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 |
√ |
√ |
请考生从研招网官网下载准考证。 |
居民身份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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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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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有需要时核查 |
思想品德考核表* |
√ |
√ |
入学后提交招生院所 |
注:*标为必需材料,其他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积极准备,供学科复试参考。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核与复试综合评价。均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具体的复试安排由我院根据本学科特点制定并在网页发布和通知为准,考生须及时查看医院官网通知。
1.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专业课进行开放式考核,由学科导师(组)命制3~5道与招生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相关的开放性论述题,考生根据试题要求,进行手写答题,书写的答案以图片形式上传,上传至我院招生指定邮箱(招生院所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笔迹鉴定)。
2. 复试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复试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和中医药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以及外国语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考核内容、方式和权重由招生院所、复试专家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与安排,以下四部分每部分权重值可参考为25%。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评价: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等方面。
(2)专业知识和中医药专业素养评价: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情况,对学科前沿知识了解的广度和深度,以及中医药传统文化和中医思维等中医药专业素养。
(3)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评价: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以及《科研计划书》的撰写质量。
(4)外国语水平评价: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国语水平是否达到本专业的要求,是否具备一定的外国语应用能力。
上述测试结果均按权重打分计入总分。
具体的复试工作安排由各招生院所根据招生学科特点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及时在医院招生主页中发布,并做好通知工作,以便考生查看相关医院官网通知
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相关视频、文字记录应妥存三年备查。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复试工作安排
进入学校复试总名单且通过复试资格审核者具有参加我院复试的资格。根据学校和我院实际,我校2021年复试录取工作拟按“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7日—5月14日,所有进入复试总名单考生,参加一志愿专业复试。
第二阶段:5月18日之后进行,一志愿专业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调剂复试。
三、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等必需材料;
7.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录取程序
1. 确定招生名额
遵照我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对外发布的各招生院所、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招生名额。其中创新班硕博连读转段生、中医学九年制转段生、“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均列入本年度全校统招博士生招生计划,并占用导师招生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的科学性、规范性与有效性,通过存量调整和增量安排,支持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发展、高水平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建设,完成专项招生任务,从而以高水平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支撑高质量研究生教育,学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增量计划将以专项计划形式下达。
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项计划拟分为两类。
(1)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联合培养)专项:与港澳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单位联合正在开展或计划开展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专业、导师申报。其中,已签署联合科研、培养相关合同、协议,或已制定研究生联合培养方案者优先。
(2)“四重”支持专项:“四重”即重点学科领域、重点人才、重点平台、重大科研项目。
①重点学科领域,包括“双一流”“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的的学科、领域。
②重点人才,包括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高水平人才队伍培养和引进、创新团队建设等。
③重点平台,包括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建设平台、实验室。
④重大科研项目(含国家级和省部级):
国家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如杰青、优青、重点、国合、区域联合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究计划(项目,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
省部级:重点领域研究计划、省自然杰青等。
2. 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采取百分制,其中初试成绩占50%,专业课考核成绩占20%,复试综合评价成绩占30%。
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专业基础课成绩)÷2]×50%+专业课考核成绩×20%+复试综合评价成绩×30%。
综合成绩、排名为考生的最终录取依据,由学院工作秘书、博士生导师等相关人员认真计算并复核,及时向考生公布。
3. 确定拟录取名单
(1)一志愿录取:《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生计划的导师,如报考本人的合格生源充足,则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根据实际招生计划数确定待录取考生。如待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可按照同一志愿导师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次进行补位录取。
(2)调剂录取:调剂考生与接收导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经初试择优筛选进入复试总名单考生,未被一志愿导师录取,具有向一志愿所报考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调剂的资格,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同时满足拟调出、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报考条件。导师如报考本人的合格生源不足,可从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其他导师的富余上线生源中择优进行调剂录取。
可接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调剂的专业信息(包含调剂志愿填报起止时间、调剂导师面试时间安排等)由学院整理确认后上报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布。调剂操作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里操作完成。本着“考生自愿选择,导师择优录取”原则,调剂录取将按照以下两个程序环节进行“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①考生申请调剂环节:具有调剂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博士生网报系统”自主选择调剂导师并填报志愿(每次申请只能选择一个“可接收调剂”的专业、导师),经调出院所、调入院所和研招办审核后,调剂志愿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予以公布。
②导师择优录取环节:调剂考生根据院所公布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由接收调剂院所、专业和导师组组织调剂复试,调剂复试程序、要求与一志愿复试相同,招生导师为每位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填写《调剂导师择优录取意见表》(附件2),复试结束报所在招生院所审批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申请调剂的拟被录取考生须填写《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调剂录取确认表》(附件3),经调剂导师签字同意接收,报学校批准后,方予初录取,同时调剂导师须在招生系统里完成调剂初录取操作。
对个别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在全校调剂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任务的院所和专业,学校保留视各专业录取结果微调招生计划的权利。
我校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不接受校外调剂考生。
4. 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在6月20日前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5. 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医院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空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1年5月31日前提交体检报告单的电子版或扫描PDF版至我院指定的工作邮箱。未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6. 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7. 调取档案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公示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和政审表,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办,相关通知另行发布。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关于监督与申诉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接受各级部门监督,健全监督制度,畅通申诉渠道,并按要求受理。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申诉电话:020-37793895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37793898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考生外语成绩合格分数线为300分(标准分),合格考生方可纳入复试名单,其复试程序和要求参照全日制博士生执行。
本办法由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科教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2021年博士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全日制博士生调剂导师拟择优录取意见表
3. 全日制博士生拟调剂录取导师确认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1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生入学考试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领域 代码 | 学科/领域 名称 | 初试 总分 | 外国语成绩 (满分=100) | 业务课一成绩(满分=100) | 备注 |
1005 |
中医学 |
120 |
60 |
60 |
医学类
学术型 |
1006 |
中西医结合 |
120 |
60 |
60 |
医学类
学术型 |
1008 |
中药学 |
110 |
50 |
60 |
药学类
学术型 |
1057 |
中医 |
120 |
60 |
60 |
医学类
专业学位 |
附件2
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生调剂导师拟择优录取意见表
日期:20 年 月 日
考生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考生准考证号 |
|
联系电话 |
|
考生身份证号 |
|
英语成绩 |
|
专业基础课名称 |
|
专业基础课成绩 |
|
一志愿
综合成绩 |
|
是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
原报考学院代码、名称 |
201基础医学院 |
申请调剂学院代码、名称 |
211第一临床医学院 |
原报考专业代码、名称 |
100501中医基础理论 |
申请调剂专业代码、名称 |
100506中医内科学 |
原报考导师 |
XXX |
申请调剂导师 |
XXX |
考生业绩简介 |
XXXXXXXXXXXXXXX
本人承诺所提供信息完全属实,并愿意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考生签名 : 年 月 日
|
个人信息由考生填写,评价内容由导师填写 |
|
复 试 综 合 评 价 | 序号 | 评 价 项 目 | 导师意见(请在下面相应意见£ “√”) |
|
1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评价: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等方面。 |
£ 同意录取
£ 不同意录取
导师签名: |
|
2 |
专业知识和中医药专业素养评价: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情况,对学科前沿知识了解的广度和深度,以及中医药传统文化和中医思维等中医药专业素养。 |
|
3 |
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评价: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以及《科研计划书》的撰写质量。 |
|
4 |
外国语水平评价: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国语水平是否达到本专业的要求,是否具备一定的外国语应用能力。 |
|
注:1.导师录取意见表提交招生院所备案。
2.导师意见为“同意录取”的考生,同时须填写《调剂导师录取确认表》并提交。
附件3
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生拟调剂录取导师确认表
(考生填写,导师签字)
考生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
考生准考证号 |
|
考生身份证号 |
|
英语成绩 |
|
专业基础课名称专业基础课成绩 |
医学综合
85 |
专业课考核成绩 |
|
复试综合评价成绩 |
|
综合成绩 |
|
是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
原报考学院代码、名称 |
201基础医学院 |
申请调剂学院代码、名称 |
211第一临床医学院 |
原报考专业代码、名称 |
100501中医基础理论 |
申请调剂专业代码、名称 |
100506中医内科学 |
原报考导师 |
XXX |
申请调剂导师 |
XXX |
考生承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信息完全属实,并愿意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 :
年 月 日 |
导师意见
(导师应按可接收调剂缺额数录取考生) |
本人严格遵守学校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经复试考核择优选拔,同意招收 为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导师签名 :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2份由申请调剂的考生填写,经接收导师签字确认,将纸质版分别交导师所在院所和学校研招办各1份。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专业基础课成绩)÷2)×50%+专业课考核成绩×20%+复试综合评价成绩×30%。